据天津市农业农村委消息,《天津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今起三年将使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5年,全面建立乡村建设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建成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乡村产业发展兴旺、农村环境生态宜居、乡风民风文明淳朴、乡村治理规范有效、群众生活富裕幸福。
天津市将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开展村庄撤并工作,稳妥处理已获批和在建的村庄撤并项目。结合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等村庄规划审批,压茬推进村庄规划完善提升,确保乡村建设依规有序进行。
(黄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