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妻子发生争吵,男子一怒之下将家中的雪纳瑞犬从7楼抛下,造成“狗死人伤”的后果。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高空抛狗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林某居住于南岸区铜苑路某小区7层。2022年5月13日21时许,林某与妻子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进而情绪失控。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林某先后将家中的雪纳瑞犬、铁制狗笼及狗粮从阳台抛下,落至小区外人行道,导致路过此处的行人邹某右手大拇指骨折,其孙子刘某大腿擦伤。
邹某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林某抓获。归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向被害人赔偿了相关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他人安全和动物生命,为发泄情绪从建筑物高处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法院遂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