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印发《辽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辽宁省将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1115万亩,其中造林850万亩;新造混交林比例达到70%以上,使用乡土树种比例达到90%以上。
据介绍,辽宁省立足国土空间自然本底特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应性,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建设区。其中,中部生态宜居建设区,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为主体,强化城乡绿化美化,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生态廊道和农田防护林建设。沿海生态建设区,以沿海经济带为主体,加强海防林体系建设、退化基干林带修复和改造,提升生态系统承载力。辽东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区,以辽东绿色经济区为主体,重点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提升森林质量和碳汇能力。辽西生态屏障建设区,以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为主体,将推行节水造林,大力开展困难立地攻坚绿化,增加森林草原植被盖度,实现“绿进沙退”。
(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