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做好临时用地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督与管理。
据介绍,针对各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实际情况,自然资源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经过广泛讨论、深入调研,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起草《通知》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各地实践反映的存量临时用地使用复垦监管不够、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
《通知》要求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临时用地,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市、县在临时用地经依法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临时用地信息上图入库。严格临时用地信息认定,规定临时用地日常监管和土地卫片执法、自然资源督察、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中涉及临时用地的,以系统信息为基本依据。
(欧阳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