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提出,针对通风、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关键场地场所,严格按照频次、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针对晨检、食物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剩余食品处置等重点环节,对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方案还提出,严管承包经营行为。重点排查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赵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