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显示,将落实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等十条措施。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家庭在贵安新区无自住住房,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84万元、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96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缴存职工家庭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72万元、双缴存职工的多子女家庭84万元。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