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两部门: 明年1月1日起 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2023年11月17日

近日,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对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年至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刘志强)

上篇:中国人民银行: 三季度末本外币 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5.1%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24 市场信息报

↑ TOP


http://sz.scxxb.com.cn/Content/weixinlogo.png
《市场信息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一家山西省出版、全国发行的报纸,由山西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山西广播电视台主管,报社地址设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省财贸大楼。
http://sz.scxxb.com.cn/m/content/2023-11/17/004863.html
市场信息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