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西青”官微发布实施《西青区2024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
通知显示,自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在西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于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并取得完税证明的,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4万元)。
同时,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2024年1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网签的;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网签,通过撤销或变更网签,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的。
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此外,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门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