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落细落实。
据介绍,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组建整治工作专班,统筹质量监督、执法稽查、认证监管、登记注册、网监、标准化、信用监管等职能,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和即时配送单位进行地毯式摸排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多渠道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和安全常识宣传,发放了《致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宣传图册,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提示消费者合规选购和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要求即时配送企业进一步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确保实际使用车辆与系统登记一致。
针对全区暂无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该局坚持销售、维修、即时配送、充电全链条发力,全面排查整治非法改装和加装、违法违规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局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已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检3批次,电池及配件3批次,针对1起电动自行车整车和电池分开销售和2起抽检不合格情况已立案查处3起,罚没款共计13075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对电动自行车整车销售单位26家、单独销售蓄电池和头盔等产品单位7家、维修单位21家、即时配送企业7家的全覆盖检查。排查相关单位78家次,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28次。(刘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