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金融监管总局会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10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说。
今年年初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与住建部指导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肖远企介绍,目前,经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杜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