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阶段性放宽贷款额度核定限制。2025年6月30日前,职工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满足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的限制。
在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一是阶段性放宽购房提取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缴存人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其他不允许提取的情形,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双方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的房屋交易不适用本政策。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期为准,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证取得日期为准。
二是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职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取消购房地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三是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支持缴存职工自主选择按年、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门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