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生活方式、环境污染、饮食结构的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渐转变,人群生育能力下降和出生人口质量降低的问题日渐凸显。
而且,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变化,特别是三孩政策的开放,城市及农村地区高龄孕产妇数量不断增加,孕期并发症及合并症发生率明显升高,这不仅严重影响国民人口素质和健康状况,还带来沉重的医疗及经济负担。
因此,高龄孕妇的生殖健康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
一、为什么要重视高龄女性的孕期保健?
随着生育政策的改变,大部分高龄孕妇已生育一孩或二孩,且有剖宫产手术史,她们对孕期保健及相关并发症、合并症等风险认识不足,医学知识接受度相对较低。
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生物学因素包括:(1)夫妻双方的健康状况;(2)夫妻双方是否为近亲婚配;(3)精子、卵子的遗传基因;(4)母亲身体内环境对受精卵、胚胎和胎儿发育的影响;(5)外环境对受精卵、胚胎和胎儿发育的影响;(6)分娩过程与新生儿的即刻处理情况对子代的影响。
因此,面对高龄孕产妇,应该重视孕期保健,尤其是孕早期产前检查,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及时进行孕期合并症及并发症的风险评估,必要时需要早干预、早治疗,预防孕晚期发生严重并发症,降低孕期胎儿生长受限等风险。
目前国际上孕期保健的指南强调首次产检时对孕妇危险因素的评价。2018年国家卫健委在全国推行妊娠风险分级评估,自孕早期首次产检开始实施,并在妊娠期病情出现变化时动态评估。这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是一项有力的措施。
二、高龄孕妇的孕期保健
(1)高龄孕妇合并慢性疾病的发生率高,因此初诊时应仔细询问病史,对有慢性合并症如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病、免疫性疾病等患者,孕前就应做好保健咨询,孕期与其他专科合作,共同提供孕产期保健,积极管理,监测疾病进展。
(2)孕期重视妊娠期糖尿病(GDM)的筛查,以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胎儿生长受限等疾病的检查。
(3)高龄孕妇多数既往有生育史,应仔细询问既往妊娠期间是否有并发症、胎儿发育异常等病史。
(4)对于曾有过剖宫产史的孕妇,早孕期超声应除外瘢痕妊娠,孕中晚期要注意及时诊断凶险性前置胎盘和侵入性胎盘。
(5)高龄孕产妇胎儿发育异常风险明显增高,是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重点人群。《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版推荐,预产期年龄在35岁以上且单纯年龄为高危因素,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先行无创产前筛查(NIPT)进行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筛查; 40岁以上的孕妇,建议行绒毛穿刺取样术或羊膜腔穿刺术,进行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微阵列分析。
三、重视高龄孕妇的孕期全流程管理
(一)孕前和早孕期补充小剂量叶酸,有效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避免接触放射线、化学药品等致畸物质。
避免病毒感染的高危因素,如食生肉、接触猫粪、与生病患儿密切接触。
防治妊娠剧吐,正确认识早孕反应,充足睡眠,合理饮食。出现阴道出血和腹痛者,警惕宫外孕的发生。
初检时仔细询问病史和查体,完善化验检查,及时发现慢性并发症和先天性遗传病。孕早期时超声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NT),并进行早期胎儿畸形筛查。
(二)孕中期筛查和诊断主要产前出生缺陷,包括广泛开展的孕中期母体血清学筛查、无创性胎儿游离DNA检测、胎儿系统超声筛查等产前检测。高危患者可行羊膜腔穿刺术产前诊断。孕妇方面应及时诊断妊娠期高血压和妊娠期糖尿病。多数复杂双胎问题常在孕中期发生,需要及时予以诊治。妊娠期合并症予以多学科联合诊治,监测病情进展。
(三)孕晚期孕妇各器官的负担逐渐加重,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发生率最高,病情也易发展或加重,如子痫前期、糖尿病、心脏病等,应密切监测和评估,结合孕周,兼顾围产儿生存率和孕妇病情程度,决定最佳终止妊娠时间。
进入妊娠晚期,重点加强胎儿宫内监测,包括自我监测胎动、超声监测、电子胎心监护等;如有早产风险,尽可能予以促胎肺成熟治疗。对于评估后不宜阴道分娩、需要择期剖宫产终止妊娠者,尽量选择在孕39周后。
随着我国女性生育年龄推迟、三孩政策开放、家庭结构改变、职业压力增大,也会导致孕妇心理发生一系列的改变,容易产生情绪不稳定,依赖性增强,情绪控制差、敏感、多疑、易激惹、压抑,担心未出生宝宝,对未来感到不确定、恐惧、紧张等,容易发生围产期抑郁。
高龄孕妇在孕期通常对医务人员的依从性更高,更能积极主动地改善自身的健康行为。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孕妇学校、多媒体平台、短视频、心理健康门诊等形式开展围产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孕妇及其配偶或家庭成员的宣教,以提高对高危人群的筛查和管理。
(作者单位: 联勤保障部队第924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