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海南省政府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农作物种子进口和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权限由农业农村部下放给海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实施。根据安排,海南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作物种子进口和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随着《办法》的施行,海南成为全国首个承接资源进境审批权限的省份。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审批权限一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实施,为支持海南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和国家南繁硅谷建设,国务院批复同意由海南省承接该审批事项。
为加快构建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化的全过程创新链,全力打造种业科技创新策源地,《办法》规定,进口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试验、生产、销售,不得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境内其他地区;从境外引进的畜禽遗传资源应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利用、繁育和饲养。此举有利于在南繁硅谷汇聚资源、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促进南繁种业科研、生产、加工和贸易等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打造南繁产业集群。(赖书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