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指导意见》还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迭代优化,试点先行、提升规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五条原则,在核算资源潜力、科技创新引领、开展试点示范、产业发展环境、开放合作发展五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同时提出,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任务部署和财政金融支持,做好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推进意见实施。 (王绍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