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犬吠描绘出一幅田园生活的画面。但是饲养鸡狗等动物影响他人生活,就有可能构成侵权。近日,石家庄市藁城区的一名居民就是因为在家里饲养了公鸡和狗,被邻居告上法庭。
原告与被告系前后邻居,被告在房顶饲养了萨摩耶犬,该犬全天候不定时持续狂吠,夜晚更是声大时间长;被告母亲在屋顶饲养的大公鸡每日凌晨4时许就开始持续打鸣。
狗的狂吠和鸡的打鸣,声音尖锐刺耳,原告一家老小经常在睡梦中被惊醒。由于长期受惊吓和睡眠不足,原告一家老小精神状态严重下滑,原告四岁的孙子因受惊吓经常哭闹、低烧,甚至在安静环境下睡觉时也会突然惊醒大哭。
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生活安宁权,经村委会及公安机关多次调解,被告均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原告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张亚男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敏锐地判断出此案一定另有隐情,通过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终于找到此案的关键点:2024年9月22日22时39分,原告因狗连续狂吠报警,民警到现场处置。被告一方因原告报警而心生怨气,再加上当天喝酒不清醒,当场发表了一些极端言论。原告吓得连夜搬出房屋,生怕被告做出不理智行为。
张亚男和其办案团队认真分析此案的前因后果,认为此案主要是因为双方沟通态度不好而引起,遂共同做原、被告调解工作。他们告诉被告,其有维护邻里安宁的义务,不应该对原告的诉求置若罔闻,原告有报警和起诉的权利。是被告的步步紧逼,才导致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局面。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各退一步,而不是用语言作利刃,刺伤对方,甚至进行人身威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原告达成和解:被告将狗挪走,把大公鸡处理掉,并主动向原告道歉;原告很满意调解结果,愿意和被告握手言和,承诺搞好邻里关系,并当庭撤诉。(吴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