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河北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省工信厅日前印发通知,于4月13日至5月30日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
申报省级工业遗产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重要设备、工具、产品等,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
申请省级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产权明晰;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河北省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和人文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强烈的认同和归属感,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技价值和社会价值;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已认定为市级工业遗产项目的优先;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米彦泽 康学坤 康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