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行动,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据统计,在唐山市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状态的职工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约有27万余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大部分人账户余额较低,与余额挂钩仅能获得30至40万元左右的公积金贷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住房消费。
政策优化后显示,唐山市45周岁(含)以下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还贷能力和不超过贷款相应最高限额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挂钩。
此外,对租赁唐山市安居集团建设、收购、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的缴存职工,开通公积金抵冲租金业务,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租金管理平台与住房公积金账户联动。
此政策将于2023年6月1日实施。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