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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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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法治市场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驱动发展 杨为敩:专业的宏观趋势研判助力识别风险拐点 关注二十二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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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驱动发展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几起典型案例,覆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领域,涉及食品、非遗文化、网络营销等行业,展现了青海法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护航创新驱动发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取得的成效。

销售假冒品牌白酒

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2019年至2020年底,韩某某为牟取非法高额利益,从林某某、储某某处低价购买明知是假冒五粮液、茅台等注册商标的白酒,在其经营的超市按正品市场价对外销售,直到2020年12月28日该店被查。从林某某、储某某处查扣的由储某某书写的销售记录账单显示,韩某某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白酒共计90瓶。

经查,韩某某已销售侵权品牌白酒的货值金额为189120元,获利123220元,案发后韩某某家属退还了全部获利赃款。本案审理过程中,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自行和解达成协议,韩某某全额支付了赔偿款。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已销售金额为189120元,违法所得123220元,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某某的罪名和事实成立。被告人韩某某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某某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积极缴纳赔偿金和罚金,认罪悔罪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韩某某犯罪数额,具有的上述量刑情节,且被告人韩某某系初犯,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被告人韩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该案系西宁中院知识产权案件实行“三合一”后,审理的首批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审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系列案件,发挥了典型案件导向功能,起到了传播知识产权保护要“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核心理念的作用。

公然诋毁竞争对手

赔偿损失公开道歉

2020年4月,黄南州盖某藏文化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某让卓,经营范围为藏文化产品开发等,后核准变更经营范围为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化妆品零售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等。2020年12月,如某电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为互联网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服装服饰零售等。2021年6月25日,如某电子公司委托广东某化妆品公司生产加工“雪域女神”系列产品,经送检合格后开始组织对外宣传销售。

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3月期间,盖某藏文化公司在以其名义注册的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视频中出现“接下来让你们看看假的产品雪域女神补水靓肤面膜”等表述。某让卓也先后在用户昵称“黄南州盖某藏文化产品”的社交媒体上发表“今晚主要讲的是索某冒用产品名伪造假货的事实和雪域女神化妆品的真伪”“索某直接冒用产品名销售……他们就是化妆品里加了点激素”“这不是盖某藏文化公司的产品、是假货”等表述,且部分配图使用的是雪域女神补水靓肤面膜外包装图片。

随后,如某电子公司诉至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盖某藏文化公司、某让卓停止商业诋毁行为,并连带赔偿造成的损失。盖某藏文化公司、某让卓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如某电子公司停止商业诋毁、窃取盖某藏文化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某让卓作为盖某藏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短视频平台以及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对外发布涉及如某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影射其产品的信息,且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中数次表述,已超出正当商业评价、评论范畴,构成商业诋毁。对此,如某电子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产品经过相关机构检验检测,案涉产品为合格产品。

而盖某藏文化公司、某让卓仅提供了部分用户的聊天记录及照片,以期证明如某电子公司的产品会引起过敏等问题,故认定该信息具有虚假性、误导性,这些信息的接收对象为社交平台、直播平台中对化妆品有购买意向的普通消费者,对产品是否合格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较弱,避险意识较弱,容易受到所接收信息的影响,从而拒绝交易相关产品,且发布的信息点赞量达20万以上,足以认定其行为对竞争对手如某电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造成损害。盖某藏文化公司、某让卓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盖某藏文化公司在其直播平台中发布涉如某电子公司产品的相关虚假信息,认定其构成侵权。某让卓构成共同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盖某藏文化公司、某让卓停止对如某电子公司的商业诋毁行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公司官方短视频平台和个人社交账号以及《黄南报》上以公告的方式公开向如某电子公司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道歉内容在6个月内不得删除,并连带赔偿如某电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3万元。

(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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