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该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
降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首付比例。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至20%。
提高租房提取频次。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之前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提取。(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