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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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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市场法治 诈骗手段花样繁多 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骑行共享单车伤人 平台尽责无需赔偿 文身服务未核年龄 退还费用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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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共享单车伤人 平台尽责无需赔偿

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共享单车使用也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如果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

法院查明,2022年6月22日晚,17岁的小叶在骑共享单车途中不小心与路边行走的刘某发生碰撞,致刘某趾骨骨折。经过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10月,司法鉴定所给出鉴定意见,认定刘某受伤后的误工期为110天,护理期50天,营养期60天。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调解不成,刘某遂将小叶、小叶的父亲叶某、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杭州某科技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32755元;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

瑞安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是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及出租方,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若其他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存在过错,则其不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法院在核定刘某合理损失为32555元的基础上,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医疗费2859元,叶某赔偿其余损失29696元。(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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