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11月8日发布《关于请做好内外资不合理 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其中提出,为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常态化推进外资领域法治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由商务部组织对含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内容的规定及措施进行专项清理。
此次工作目标是进一步深入清理可能存在的歧视外资企业的法规文件、政策措施,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稳定外商在华长期投资的预期和信心,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工作函》明确,此次清理范围包括各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各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制定的与经营主体相关的各类措施。(孙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