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阳高县道路通行环境的实际,对过境阳高县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禁行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辆
(一)运输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物质、毒性物质、感染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等罐式货车、厢式货车和其他运输车。
(二)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或经检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无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证,无随车安全押运员等安全措施的。
(四)采取伪装、隐匿等方式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
二、禁行路段
202省道64KM+36M(孙右高速阳高县神泉堡出入口西南侧丁字路口)至202省道27KM+100M(202省道与512国道交叉口)。
三、限行路段、时段
512国道99KM+36M(阳高县与天镇县交界处)至512国道142KM+600M(山西阳高与内蒙丰镇交界处)。
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四、过境阳高绕行路线
(一)109国道不禁行不限行。
(二)由河北阳原县方向准备过境阳高县的,从孙右高速阳高县神泉堡出入口上高速在云州区聚乐堡出入口下高速,驶入301省道,在512国道非限行时段进入河北或内蒙。
(三)由内蒙丰镇市方向准备过境阳高县的,在512国道非限行时段经天镇驶入河北或经301省道驶入大同方向或从云州区聚乐堡驶入高速。
五、其他通行规定
(一)过境阳高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各项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二)向阳高境内运输危险货物的运输车,须提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中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三)过境阳高和向阳高运输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遇有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形,还须遵守公安机关发布的临时限行规定。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不听劝阻的,将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2023年12月02日00时起执行。
阳高县公安局
阳高县应急管理局
山西省阳高公路管理段
大同市生态环境阳高分局
阳高县交通运输局
阳高县水务局
二0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