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通知显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30%。
此外,上述政策的实施将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2月22日(含)之后网签的房屋将按照新政策执行。
(门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