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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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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交通安全 山西省公安交管部门 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临汾“三严”处置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代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代县二中 举办“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 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 公布4起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 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 寿阳公安交警: 走进乡村校园 播撒“安全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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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 公布4起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 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

3月18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4起驾乘人员正确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对身体伤害案例,提醒驾乘人员安全带不是摆设,而是关键时刻保性命的“护身符”,不管是在高速公路还是在市区道路都要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4起案例分别是:

3月5日6时,京昆高速大南山隧道发生轿车翻车道路交通事故。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调查认定:事故是驾驶人在路面湿滑情况下采取不当措施所致,幸运的是驾驶人系了安全带,身体并没有受到伤害。

3月4日13时,运城闻喜县城南大街发生两车追尾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勘查发现,后车前车盖掀开、安全气囊弹出、车头深陷前车尾部,幸运的是驾驶员按规定系了安全带,身体未受到伤害。

3月4日10时,贺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83**8的车辆在临汾蒲县境内,因路面湿滑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与行道树碰撞。公安交管部门勘查发现,贺某某在驾驶过程中按规定系了安全带,只受到惊吓,身体并未受伤。

2月25日,张某胜驾驶车牌号为晋D33***6的车辆与宋某宁驾驶的晋D9***3车辆碰撞,长治市黎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发现,由于驾驶人均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所以身体都未受到伤害。 (董红兵 张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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