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运城发布”官方公众号披露,山西省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措施。根据新政策,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
新政策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的“认贷”标准进行了优化,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计入贷款次数;此外,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