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2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现场会暨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系统总结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形势,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立足实际改革探索,工作举措亮点纷呈,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前两批35个试点地区发布制度性成果143项,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温州市出台全国首部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在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启动了第三批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于12月确定上海市闵行区等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试点范围变更为合肥全市。(郝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