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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合同》,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9-81158088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陕西永利国际金融中心宝鸡市陈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59275279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东门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和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债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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