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既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支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系统性改革,勾勒出一幅“稳根基、活资源、强动能”的乡村图景。这场改革不仅是对土地权属关系的调整,更是对城乡发展格局的重构。
承包地改革:从“稳定预期”到“激活动能”
文件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并在安徽、湖南、广西等试点省份基础上,探索四川、江苏等确权较早省份的整省试点可能。这一政策看似“延续传统”,实则暗含深意。通过“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既避免土地碎片化加剧,又为适度规模经营留出空间。
此次改革首次明确“承包地块不变”,终结了长期以来对“长久不变”的模糊解释,为土地权属关系注入确定性。当农民不再担忧土地“被调整”,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融资等市场行为才能真正落地生根。这种确定性恰恰是激活土地资本属性的前提。
宅基地盘活:在“红线”与“活水”间寻求平衡
宅基地改革,文件一方面鼓励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另一方面划出两条“铁律”,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种“开前门、堵后门”的设计,既回应了资本下乡的冲动,也防止了乡村空间被异化为“私人庄园”。
安徽等地试点的“共享农房”模式,将闲置农房改造为乡村民宿或文创空间,农户以资产入股获取分红,村集体统筹管理避免无序开发。这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的机制,或将成为破解宅基地利用难题的钥匙。但如何防止“合作开发”异化为变相资本控制?文件提出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和收益分配监管机制,正是制度设计的精妙之处。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从“沉睡资产”到“共富引擎”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被称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文件要求“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强调存量入市优先、增量严控,确保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广东南海的实践显示,通过“入市+产业导入”模式,村集体以土地入股工业园区建设,农民既获得租金收入,又通过就业培训转化为产业工人,实现价值延伸。
但入市改革仍需警惕“三个失衡”。一是城乡地价剪刀差可能导致乡村资源被低价虹吸;二是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挤压农民议价空间;三是资本短期逐利与乡村长远发展的矛盾。对此,文件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机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土地资源配置,既保障耕地总量,又释放产业用地弹性,这种空间治理创新或将成为破解困局的关键。
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层目标,是通过产权明晰化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得。在公平维度,承包地延包保障了农民基本权益,宅基地确权防止了资产流失;在效率维度,经营权流转激活了土地要素,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打通了城乡要素流动通道。作为我们奔赴共同富裕的新动能,必将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