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体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某美体店全额退还未成年人吴某文身费,并赔偿其文身清洗费的60%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查明,16岁的吴某到某美体店要求在其背部文身,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实其年龄,便按照要求在其背部实施了大面积文身,吴某支付文身费用1000元。后因吴某背部文身面积过大,被学校发现后给予处分,父母带其到医院对背部文身进行了清洗,共花费激光治疗费1.35万元。吴某的父母认为,某美体店的行为不仅对吴某身体造成了损害,而且对其学习生活以及今后的成长、就业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将某美体店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文身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将来的学习、就业等方面均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案中,某美体店在未认真核实吴某年龄的情况下,为吴某实施大面积文身,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教育义务,吴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社会经验等,尚不能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其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吴某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