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班超出1人入井,扣减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绩效工资50元,并累加计算。”这是近日出台的《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煤矿单班入井作业人数限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作出的明确规定。
为充分发挥智能化矿井优势,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控制重大风险区域作业人数,将“无人则安、少人则安”安全管理理念贯穿始终,以最优的人员配置满足千万吨级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皖北煤电智能公司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挂帅的“入井限员”领导小组,从职责分工、具体工作安排、考核兑现等方面对“入井限员”工作进行了安排。
在职责分工上,调度所负责“入井限员”日常管理,协调“入井限员”的各类问题,负责组织“入井限员”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以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安监处负责井口现场监督管理,合理安排各类检查和验收;信息中心负责人员定位系统更新维护和入井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机运科负责在24小时内完成人员队别、工种信息等灯房系统的更新;生产一、二线及职能科室负责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减少入井作业人数。
在具体工作安排上,充分考虑千万吨级矿井安全生产实际,设定包含矿井领导、职能部室带班巡查、生产一、二线等单班作业人员上限;同时对外来人员、各类检查验收、紧急处理生产故障等特殊情况全都设置了审批条件;对法定节假日严格控制入井人数进行了明确;并对严格执行分单位排队入井制度进行了重申,对优化交接班、安监处信息站每班分单位统计汇总、监督协调入井限员、报警状态及时现场管控等进行了要求。
在考核兑现上,除超出规定入井,给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50元/人次的绩效工资减发,对于未及时上报人员变更信息以及上报信息中心后未及时变更信息的,给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扣减100元绩效工资的处罚。
对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该公司入井限员规定单班入井人数仅≤350人,较同类型矿井入井人数大幅减少100人以上,再次彰显了全国智能化示范煤矿的硬核实力。(胡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