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国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试行)》发布。据悉,近岸海域生态四级分区是我国海洋生态分类分区的最新成果,未来将在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监测布局、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标志着我国全面完成陆海生态分区。
据悉,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将全国陆域(不含港澳台地区)生态系统在不同区域尺度上划分为一级生态区6个、二级生态区47个、三级生态区233个,为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监测评价预警等工作提供国家统一的基础性框架。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海洋生态分类分区深化了人们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认识,在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科学规律基础上,通过系统地分类描述和区域划分,构建统一的标准,形成了较为科学和规范的整体体系。(欧阳易佳)